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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关于办理高校毕业生社会保险补贴的公告

来源:天水 时间:2020-08-25 作者:天水 浏览量:

为全面落实稳就业、保就业工作举措,进一步做好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的社会保险补贴工作,根据甘财社〔2018〕67号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对在市级参保缴费的高校毕业生开展社会保险补贴申请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补贴对象

2018年及以后毕业、持有《就业创业证》和毕业证书的离校2年内未就业并以个人身份在市人社局参加社会保险且缴纳2018年、2019年社会保险费的高校毕业生。

二、所需证件

1.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2.《就业创业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3.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4.《天水市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社保补贴申请表》原件1份;

5.缴纳社会保险的发票原件及复印件1份。

6.由户籍所在地县(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出具的未领取工商营业执照从事个体经营的证明原件1份。

三、补贴期限及标准

按照甘财社〔2018〕67号文件规定,补贴期限最长不超24个月。补贴标准原则上不超过其按100%缴费档次缴费金额的2/3。2018年毕业的本次可申报最长18个月的社保补贴,2019年毕业的本次可申报6个月社保补贴。

四、申报要求

对符合条件的高校毕业生个人填写《天水市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社保补贴申请表》(见附件),并同步在甘肃省大就业信息系统中进行了信息录入,持上述所需材料到市人社局申报。

五、申报时间和地点

申报时间:2020年8月31日至9月11日(节假日休息),逾期不予登记办理。

申报地点:天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二区204室

联系电话:0938-8393729

人:王建斌

六、其它事宜

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能享受毕业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社会保险补贴政策:

已领取工商营业执照从事个体经营或被用人单位录用就业并签订一年以上劳动合同的;

已享受小额担保贷款的人员;

已享受过就业困难人员社保补贴的人员。

2.本次社保补贴范围仅限于符合条件人员2018年、2019年所缴纳的社会保险费。

附件:《天水市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社保补贴申请表》

天水市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社保补贴申请表.docx

 

 

                      天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8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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