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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水市公安局2019年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公告

来源:天水 时间:2019-09-07 作者:天水 浏览量:

为缓解我市公安机关警力不足,进一步提高警务工作效能,根据天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天水市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天政办发〔2019〕63号)精神,市公安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本次共招聘警务辅助人员120名。其中文职辅警12名(男女不限),勤务辅警(特警)108名(限男性)。 


二、招聘条件

1.具有天水籍户口或持有天水居住证的常驻外地户口;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 

3.年龄为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1988年9月5日至2001年9月5日期间出生); 

4.学历要求:文职辅警人员应具备全日制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勤务辅警(特警)应具备高中(中专)及以上文化程度; 

5.具有正常履行报考岗位职责工作能力和身体条件,男性身高170厘米及以上,女性身高160厘米及以上;五官端正,双眼裸眼视力均不得低于4.8,矫正视力不低于5.0,无残疾、无口吃、无重听、无色盲色弱、无纹身、无传染性疾病、无精神遗传性疾病等。 

下列人员不在招聘范围: 

1.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治安管理处罚的; 

2.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3.因违纪违规被开除辞退解聘的人员; 

4.本人家庭成员或近亲属被判处刑罚的; 

5.本人或家庭成员、近亲属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人员。


三、招聘程序

本次公开招聘坚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现场报名、资格审核、政审、笔试、体能测试、面试、体检、聘用等程序进行。 

1.报名方式 

本次招聘采用现场报名并进行资格初审。报名者须提供本人户口薄(外地户口需提供居住证)、身份证、毕业证(退伍证)原件和2份复印件,近期1寸免冠彩照6张,《天水市公安局2019年招聘警务辅助人员报名登记表》和《天水市公安局2019年招聘警务辅助人员政审表》(在附件中下载填写)。如报名人员提交虚假信息和材料,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责任自负。报名经办人员将结合招聘岗位职位和条件,对应聘者提供的相关资料进行审核,经资格审核符合条件者接受报名。 

2.资格审核及政审。参照《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和人民警察录用政审标准有关规定组织实施,同时对档案进行审核。 

3.考务费:报名需缴纳150元/人考务费。 

4.报名时间和地点 

时间:2019年9月5日至9月10日,上午9:00—12:00,下午3:00—6:00; 

地点:天水市人力资源市场一楼大厅(天水市秦州区七里墩天河广场西侧)报名,节假日正常报名。 

5.笔试。笔试采取闭卷考试的方式,实行百分制。笔试内容:时事政治、公共基础、行政能力测试等。 

在岗的天水市公安局公益性岗位人员和过去在天水市公安局从事过公益性岗位的人员,按照招聘公告可自愿参加本次招聘。录取人员将按照《天水市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办法(试行)》和《天水市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薪酬管理办法(试行)》重新签订《劳动合同》,享受待遇保障,未录取人员将继续按照公益岗位政策享受待遇保障,直至三年合同到期自然减员。在招录时,对在岗的市公安局公益性岗位人员和过去在市公安局从事过公益性岗位的人员按照服务年限满一年加1分,未满一年不加分,加分计入笔试成绩,即:笔试总成绩=﹝笔试成绩+加分)×60%。 

6.体能测试。按照1:3比例(达不到1:3的,全部进入体能测试)确定参加体能测试人员,体能测试按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人社部发〔2011〕48号)执行。未通过体能测试的,不再进入面试环节。 

7.面试。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采取百分制。主要测试应试者的语言表达、逻辑思维、业务素质、职业道德、应变能力、举止仪表等。 

最终成绩=笔试总成绩+面试成绩×40%。 

8.体检(体检费用自理)。根据最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照岗位招聘人数等额确定进入体检环节人员。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进行复检,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为准,体检不合格者,按最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等额递补(面试缺考或成绩为零不得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 

9.聘用。符合聘用条件人员进行岗前培训,实行2个月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签订劳动合同,不合格者取消聘用。 


四、工资待遇

此次招聘的辅警不占用编制,不享受人民警察待遇。招聘人员工资由基本工资和工龄工资组成,其中基本工资标准为2800元/月(试用期工资按照基本工资80%标准发放),工龄工资每满一年按50元/月的标准依次累计,工作年限以签订警务辅助人员劳动合同为准,曾在其他单位聘用上岗的年限不能累计计算本次招聘的工龄工资。同时,享受基本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等待遇。 


五、人员管理

采取劳务派遣用工模式,由天水市公安局委托甘肃人力资源服务股份有限公司天水分公司与应聘人员统一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期限两年(两年考核合格后,可以继续续签劳动合同)。


六、其他事项

1.应聘人员报名时必须提交准确、畅通的联系电话。在招聘环节中若有临时通知等相关情况,因无法与应聘人员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行负责。 

2.本次公开招聘工作由天水市人社局指导,天水市公安局和天水市人才交流开发服务中心组织实施,全程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 

3.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天水市公安局负责解释。 

4.咨询和监督电话 

天水市公安局:0938-8886312 

天水市人力资源市场:0938-8520253    

监督电话:0938-85202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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